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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禁用“抗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05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由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已结束公示,将于年初公布。记者走访多家商场、超市发现,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新规的现象比比皆是。依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新政出台后,国内化妆品将迎来一次改头换面的大换血。

  全效、抗皱不能再说

  规定:特效、高效、全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和除螨、改善内分泌、抗皱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将不得出现。

  现状:包括不少知名国际品牌在内的化妆品标签上,这些字眼随处可见。

  防晒值超30只能标30+

  规定:新规中规定“当所测产品的SPF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示SPF30+,而不能标示实测值”。也就是说,高于SPF30的防晒品将只能标注SPF30+。

  现状:目前市场上包括雅漾、碧欧泉、理肤泉、资生堂在内的几乎所有化妆品品牌都拥有SPF50甚至更高的防晒品。

  (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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