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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余人学习预防职务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06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昨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过去的一年里,该区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等有关单位共2000余人(次)参加由该院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参学人员在该院检察官的组织下学习预防职务犯罪。

  在2006年里,芙蓉区检察院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该院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积极帮助辖区内重点行业、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仅去年,就在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系统预防10余项,法制宣传教育8次,受教育面达2000余人(次),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影响。

  记者熊智能 通讯员彭忠朝 鲍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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