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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欺诈行为谁人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55 东方网-文汇报

  上海协和医院院长陈庆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协和医院所有医疗项目收费都是在上海市卫生局备案,经市物价局审核批准的,上海协和医院的宫——腹腔镜手术技术是比较好的,平均一天要做十多个这样的手术。对于病人及病人家属在上海协和医院受到限制的问题,陈庆荣解释说,这主要是针对“欠费群体”,同时也是医疗需要。当记者进一步问及有关患者反映上海协和医院缺乏基本术前准备时,陈庆荣说,“我也说不清,我是党校的老师,我说不好——”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李力达认为,出于追逐利润目的,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问题。但是由于每个病人都有独特的个体情况,要证明医院确实属于违规操作具有一定难度。

  著名“打假医生”、上海市药监局监督员陈晓兰则表示,就王洪艳的情况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出现在医疗机构内的欺诈行为。上述种种行为已经毫无医疗意义可言,纯粹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诈骗。

  一位知情人士说,一些民营医院经营者其实是彻头彻尾的“医商”,他们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不断“赢得”患者,甚至还给医生、护士设定“程序”,尽可能多地从患者身上“套钱”。

  有关专家分析说,目前我国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种纠纷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但由于医疗卫生领域法规不够健全,难以处理医疗机构内部带有明显欺诈特征的医疗行为,且我国至今尚无对医疗欺诈行为有明确规定,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医疗欺诈”现象蔓延。

  陈晓兰表示,对于带有明显欺诈特征而毫无医疗意义的所谓医疗行为,应将其定性为“医疗欺诈”,卫生监督行政部门一经发现,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社记者刘丹仇逸

  (新华社上海1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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