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高强:医疗卫生事业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9:31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朱玉)在8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

  高强所提到的四项基本制度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高强随即分别解释了以上四项制度:他说,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难以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构成了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整、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是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深化医疗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