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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不称职将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9:54 金羊网-新快报

  考核规定强调能上能下,连续三年优秀优先晋职

  新快报讯(钟欣)据《中国人事报》报道,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规定》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进一步强化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通过考核,发现公务员的长处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公务员能力;更加注重保护公务员的权益等,这都体现了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对公务员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和真心爱护,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规定》指出,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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