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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四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0:48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黄萱)2007年我国卫生工作将以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这是记者在1月8日召开的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卫生部部长高强介绍,将建设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四项基本制度分别是: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同时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

  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改革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要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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