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 不称职将被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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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9日10: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北京上午电 据中国人事报消息,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规定》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