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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部门称将监控股息红利所得税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3:3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傅洋)股息红利所得一定要申报,税务部门昨天表示,它们将通过证券公司披露进行监管。

  昨天,丰台区地税局来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作为个税自行申报起点。据了解,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有超过30%的员工达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标准。丰台地税局就此项政策还将陆续为年所得在12万以上的纳税人超过单位总人数10%的单位上门申报,据悉,这种做法有望在全市其他区县推行。

  去年有不少人通过炒股收益颇丰,对此,税务部门又如何进行监控?丰台地税局个税处处长告诉记者,税务部门可以从证券公司等单位查找个人股息红利所得,因此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税务部门会在申报日期结束之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提醒。逾期仍未申报者,税务部门将按照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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