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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8个省份降低本地网县际间通话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8:38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宣布,已有陕西、江苏、山东、重庆、海南、西藏、山西、内蒙古等降低了本地网县际之间通话费标准,每分钟降低0.1元至0.2元。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同一本地网(即同一长途区号)内不同行政县、市之间用户通话,多数用户是农民,降低通话费标准后,对减轻用户特别是农民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据发展改革委测算,本地网县际之间通话费调整后,仅陕西、江苏两省每年就可减轻用户负担1.9亿元。

  山西、内蒙古出台的分步调整方案为:2007年1月1日起,由现行每分钟0.5元降为不高于0.4元,2008年1月1日起,再降为不高于0.3元;西藏、海南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上限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分钟0.5元和0.4元降为0.3元。

  重庆从2006年7月1日起,将上限标准由每分钟0.5元降为0.3元;山东从2006年3月1日起,上限标准由每分钟0.5元降为0.4元;陕西、江苏分别于2005年10月21日和11月21日,把上限标准由每分钟0.4元和0.5元降为0.3元和0.4元。

  为鼓励市场竞争,减轻用户特别是农村用户负担,2005年8月,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下调本地网县际间通话费标准,并由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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