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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男子持械殴打33工人》追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2:03 华夏时报
本报实习生 彭斐报道 昨天,丰台区劳动局、丰台区建委等相关单位开始调查33名讨薪工人被打一事发现,工人追讨的薪水数,同承建方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二公司的合同有出入。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二公司的生产部经理贺先生表示,工人们要求干活时工资为130元/天,休息时为60元/天,和他们的工作质量不符,一般民工工作时60元/天,休息时25元/天。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在丰台区劳动局的协调下,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二公司专门派人到工地与工人代表商谈,协商集中在工资金额上。 工人代表认为应得9万元。贺先生表示,按合同是不到两万元。 据工人们说,他们从去年12月3日到14日干活,之后就闲着,昨天第二公司同工人商定的工作时间为13天,而在参加劳动的人数上,第二公司正式登记的为18人,而工人代表说有29人。 贺先生表示,第二公司之前将工程分包给南京金泰劳务公司,工人们说的肖杰怡是南京金泰劳务公司的人。 丰台区劳动局、丰台区建委的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第二公司会如实发放薪水,但工人有恶意讨薪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