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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侵权者赔钱又丢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7: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月9日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今天宣布,从1月10日起至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维权“平安行动”,严厉查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让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

  “拖欠农民工工资、欠缴保险、拒签合同、侵害身体健康者,不但要让他们赔上钱,还要让他们丢尽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省共有农民工1200万人,仅次于广东的1600万人,是国内第二农民工用工大省,未来几年内还将以每年130万人数量递增。我省的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加工制造、建筑、采掘、环卫、家政、餐饮服务等行业,其中,80%的农民工在省内转移就业,到外省务工者约20%。

  农民工为山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农民工的生存和务工状况却令人同情。据统计,去年全省一半以上的农民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70%以上领不到加班费,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29.8%,社会参保率则更低。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省自2003年起,开始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清欠,每年清欠额都在3亿元以上。

  “经过清欠,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大大减轻,但依然存在。因此,今年的平安行动将从维护农民工的财产权到财产权与人身权并重,全面优化农民工的务工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期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与建设、公安、工商、安监和工会等部门一起,以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环境、劳动强度、执行工时规定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郑重指出,在此次检查中,对拖欠工资、不缴保险者,不但要责令其立即将欠钱补齐、保险补缴,而且还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对侵害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将降低或取消其资质,逐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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