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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赢官司不能拿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8:0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本人始终未露面。最近,官司代理人申请了执行,并强烈要求拿走执行款。下关区法院执行局李局长得知后发现其中有隐情,决定不能让代理人拿走钱。 2004年6月,苗磊骑着小金鸟带朋友丁强回家,在一个路口撞向大货车尾部。苗磊当场死亡,而丁强身受重伤。交警认定苗磊负主要责任。不久,丁强将货车司机、保险公司、苗磊一同告上下关区法院,并获得了赔偿支持。死者苗磊同样也起诉了大货车及其保险公司,但苗磊的父亲作为法定继承人并没有来打官司,而是苗磊的舅舅拿着委托书,当起了全权代理人。由于大货车责任不大,保险公司只赔1万多元。苗磊舅舅和丁强都提起了执行诉请后,保险公司的赔偿顺利到了法院的执行账户。 执行法官从丁强口中得知,朋友苗磊老家在外地,鉴于苗磊代理人始终不肯让苗父出面,李局长说,“目前,只剩下保险公司这笔钱,如果被其他人员冒领,执行将无法继续进行。产生的损失更是无法弥补,因此一定要苗父亲自出面才能领钱。”(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下执 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