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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小高层、高层公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13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蔡伟艺

  本报讯 漳州市近日定下市区小高层、高层公房出售成本价和租金标准,并已开始实行。

  据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介绍,出售成本价方面,市区小高层公有住房,1到6层每平方米是1600元,高层公有住房1到6层每平方米1800元。两者从第七层开始,每增加一层,就增加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区小高层、高层公有住房标准租金是,1到6层,小高层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6元/月,高层是5.18元/月。从第七层算起,两者同样每增加一层,租金就加3%。

  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一般职工为45~70平方米;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为50~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为60~100平方米;地厅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前评定确认为高级职称的干部为80~130平方米。如果超过了这个面积,那么超过部分就按照150%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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