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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誓言不放过残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3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战友誓言不放过残敌(图)

  1月9日,各界群众追悼在反恐战斗中壮烈牺牲的民警黄强。新华社记者王旻摄

  据新华社电(记者曹志恒)昨日上午,4天前在反分裂、反恐怖战斗中牺牲的民警黄强同志的追悼会在乌鲁木齐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追悼会。公安部授予黄强同志“革命烈士”称号,新疆公安厅党委追认黄强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追记一等功。

  9日上午11时,黄强同志的追悼会在乌鲁木齐市殡仪馆举行。黄强烈士的亲属和新疆各界2000多人参加了追悼会。

  黄强同志是新疆公安厅民警,2007年1月5日,在新疆南部阿克陶县库斯拉甫山区执行侦查搜捕任务中,与恐怖分子英勇作战,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1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介绍,黄强同志1985年9月出生于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镇三桥村,2002年12月在初中时加入共青团,2003年12月参军入伍。2005年11月调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工作。

  “弥留之际,黄强叮嘱战友:前面还有敌人,别管我!”曾与黄强并肩作战的战友悲痛地说,我们日夜兼程2000公里赶来为黄强送行,我们已经消灭了大部分敌人,其余的恐怖分子仍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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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称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认定依照三条标准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昨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警方为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共同利益,还将对此问题给予严密的关注,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坚决依法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犯罪活动。他透露,现在“恐怖分子训练营”案正在审理之中。

  武和平称,“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是被联合国2002年9月11日公布的恐怖组织,也是公安部2003年12月15日第一批认定的4个“东突”恐怖组织之一。认定其为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有现行的标准和法律依据。

  武和平介绍,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标准和法律依据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三是上海合作组织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以及联合国通过、中国已经签署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11项有关反恐国际公约,还有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的反恐协议。

  4个“东突”恐怖组织包括:“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和“东突厥新闻信息中心”。

  又讯昨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警方成功捣毁东突恐怖分子训练营一事表示,新疆公安部门将对后续的追捕情况做进一步新闻发布。《新京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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