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焦作实施“十一五”总量削减方案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率分别为18%、13.7%、4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1:26 中国环境报

  喻国强

  本报讯为完成“十一五”污染物削减目标,河南省焦作市近日正式印发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实施方案》,焦作市政府与各有关县市政府签订了削减目标责任书,将各项污染物削减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十一五”期间,焦作市二氧化硫削减率为18%,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13.7%,同时,还将增加氨氮控制任务,氨氮削减率为44%。

  为确保完成各项污染物削减任务,焦作市制定了六大控制措施。一是深化流域水污染整治。将对造纸、皮革皮毛、化工、酿造等重点行业工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要求所有排污企业在2010年年底前,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都要达到控制指标。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实施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整治。要求各县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二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辖区内电力、化工、冶金等重点废气污染企业要限期完成脱硫除尘治理,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城市建成区要逐步减少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天然气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三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项目建设。新建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资源,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增产减污的要求;对于未完成污染物削减任务或总量超标的区域,暂停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闭淘汰小火电机组、小水泥机立窑等重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装备。电力、化工、造纸、皮毛皮革、酿造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对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污染物、超标排污等违法企业,实施加征排污费、限产限排或停产治理等处罚;对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治理后总量仍然不能达标的重点污染企业依法关闭。要求所有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焦作市环境监察监控中心联网。

  五是加大环保资金投入。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环保投入逐年增加。进一步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排污单位要积极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

  六是严格考核。要求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目标和政府主要领导人环保实绩挂钩,与县市财政挂钩。实行总量控制季度报告、半年公布、年度考核。要求政府督查、监察,环保等部门,对未按时完成污染物削减任务和环境质量目标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