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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公开化管理模式 焦作68家重点企业被确定为参评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1:26 中国环境报

  张露文

  本报讯焦作市自2004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了“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企业环境管理机制,对进一步提高企业治理污染、促进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2006年,焦作市在连续两年开展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此项制度。

  焦作市区范围内的68家重点企业被确定为参评单位,涉及到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煤炭等行业,其污染负荷比重占全市的80%。通过收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以企业完成污染整治任务情况、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情况、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环境综合管理情况五大类20项有关指标为依据,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将参评企业分为5个等级,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5种不同的颜色代表其环保状况的优劣层次,通过新闻发布会、行政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其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各项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或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企业直接评定为“黑色”企业。对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环保部门对其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对被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在全市通报批评。企业及其负责人参加各类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时,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被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治理,停业治理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管理是目前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焦作市全面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管理制度改变了过去比较单一的环境管理制度,形成了由指令性控制、经济手段和媒体公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境监督管理模式,使环境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轨道,对提高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切实履行法律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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