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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多少食品还无“身份证”? 合肥质监部门:一月一日前生产的食品可"豁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2: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日,南国花园的武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说,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也称“QS认证”)已经10天,但仍有一些无“QS”的食品在超市销售,不知是何原因?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一些商场及超市,发现果然如此。在马鞍山路一大型超市,记者看到,不论是蛋制品、酱腌菜,还是淀粉制品,包装上大多没有标注“QS”。十多种品牌的葡萄酒、果酒当中,只有三四种的外包装注明“QS”标志,除此之外,未贴“QS”标志的粉丝、蜜饯、黄酒等食品也随处可见。但记者注意到,这些未标注“QS”的食品均在保质期内,生产日期也在1月1日以前。

  随后,记者从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新年伊始,质检部门即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的查处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200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13类食品,如果没有“QS”标志不准销售。但1月1日以前生产的这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方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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