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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短评•“四”字避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刻意回避“四”字,近乎无聊

  ●136×××××334:我很拥护东莞政府的做法,不能让迷信通过政府之手合法化。有“四”又如何?在下排行老四,住的房子又连两个“四”,可我活得滋润着呢!

  ●137×××××279:本人双手赞成东莞按楼层自然顺序编号的做法,如我住的楼盘搞了个13a,但大家习惯还是叫14楼;我80多岁老父亲住的房子是404房,也不见得有什么不吉利。都什么年代了?老观念也应改变了。

  ●131×××××919:在我们身边,被刻意回避的“4”太多了!房屋不设4楼、东莞邮政编码罕用4号、番禺和中山不设14路与24路公交车,等等。靠回避数字求“吉利”是极愚昧的。

  ▲我接受并赞成东莞执行不避“4”的新规,因为政府管理部门决不能屈从于迷信说法。再说,如果说“4”与“死”谐音不吉利,但在简谱中4、14分别唱作“发、多发”,不也是挺吉利的吗?(朱儒轩)

  ▲忌讳4、13、14等数字,本来就近乎无聊。试问,谁可以不过星期四、跳过每月的14号、从12岁直接到15岁?有人非要信,奈何他不得;但公共建筑确实不应该迎合这套东西,4楼就是4楼,13楼就是13楼,用不着搞别的名堂!(梁剑芳)

  ●136×××××831:数字只是识别楼层的符号,用哪个数字又有什么影响?

  强制“自然编号”,有违民俗

  ▲一直以来,一些不同的地区或民族(在我国,特别是港、澳、粤地区)都有允许回避“不吉利”数字之类的风俗,并没有因此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什么影响,也没有给政府部门带来诸如管理方面的不便。强制规定“楼层门牌一律按自然数编号方可办手续”,既有违“民俗”,也没有充分的行政执行依据,值得商榷。(李文杰)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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