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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是“服务费” 烹协强调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据《法制晚报》报道:针对餐饮企业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问题引起的争论,中国烹饪协会近日发布《关于“自带酒水”问题的情况通报》,称自带酒水收取的是服务费,而不是“开瓶费”。

  中国烹饪协会副秘书长边疆认为,消费者享受的是饭店的服务,而不仅仅是一个“开启”的动作,“开瓶费”不足以说明饭店提供酒水服务的性质。

  他还认为,这项收费是合理的,目前的争议不可避免,消费者和餐饮企业都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议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收费标准,边疆认为完全由市场决定。

  通报称,按照我国餐饮业价格管理法规,企业要坚持“明码标价”的原则。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是否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属于市场和企业行为,由双方协商解决。(陈静思)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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