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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进出口货物今年将试行直通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20: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1月10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 记者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2007年,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在总结福州片区出口货物直通式放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首批试点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提高口岸验放效率。

  据悉,今后,对于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变两次申报为一次申报,实现直通放行;对于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机构受理报检并签发通关单,将报检信息发送至目的地机构,由目的地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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