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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者医保缴费下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23:3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李宛霖报道 昨天,记者从市劳保局获悉,4月1日起,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降低30%。 市劳保局医保处副处长王培亮介绍,由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水平也随之增长,从千元左右增长到2006年的2297元,这些人相当一部分是下岗人员或无业人员,个人缴费负担较重,影响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缴不起费使其享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此,市劳保局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由按职工平均工资的7%,调为按职工平均工资70%的7%。据测算,灵活就业人员将享受到少缴2个亿的实惠。 ■相 关 肝移植手术将走医保 4月1日起,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将纳入报销范围,解决危重症患者的医疗费负担。据原规定,器官、组织移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包括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共6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