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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23:4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范颖华报道 昨天上午8点,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将推出政策性租赁用房的政策。

  廉租房任务扩大到三倍

  隋振江透露,本市今年将新开建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原来计划安排10万,‘十一五’规划期间建50万,后来刘淇书记、岐山市长要求加大力度,提高到30万。”他同时指出,这30万平方米开工后对房价没有什么影响。

  据他介绍,为了满足比廉租房家庭收入偏高一些,但是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比较吃力的“中间层”人群,经过研究,下一步市建委将要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推出政策性租赁用房。“这个不完全是市场价,或者是市场价,但是政府是给予补贴的,或者明补或者暗补,使这部分人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初步考虑在经济适用房中安排一定的比例,不是通过销售的方式来解决而是通过租赁。而且这个家庭住房问题解决了,经济收入增长了,又买别的房了,还可以腾出来给别的家庭。”

  廉租房建在轨道交通边

  隋振江透露,今年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方式大体上准备和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房子配套建设。“比如说建在规划建设、正在建设、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两侧,保证这部分人通过城市公共交通可以解决出行问题,从地理分布上讲,分布在城市边缘、新城和新发展的郊区来解决。”

  “因为城市中心区土地供应已经比较紧张了。对于特殊家庭、残疾人或者生活不便的,我们通过收购一部分城市的二手房来解决,可能不是很集中,对于个性化需求可以满足。既有收购也有新建,新建不是集中建在一起,是分散的在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中建设,小集中、大分散,这样点更多一些,对居民需求的方位、区位选择更灵活一些。”隋振江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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