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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职人员赖账2.5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1:15 北京晨报

  拖欠信用社贷款现象突出

  新华社电(记者 王衡) 因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债务现象突出,甘肃省政府2005年初曾下发了清欠文件。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甘肃省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的债务反而越来越多。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近日介绍说,2004年9月底,甘肃省共有10097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13309万元。目前,这一数字已经上升到2.5亿多元,比2004年多出近一倍。

  据介绍,2005年,甘肃省政府成立督促国家公职人员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领导小组,由主管金融的副省长任组长,省一级的银监、法院、检察院、宣传、公安、财政、监察和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还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清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规定“对未在限定期限内还清贷款本息或重新办理抵押贷款担保手续的公职人员,实行‘三停五不’,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下岗或待岗期间,其所得扣除生活费(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外,剩余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通知》要求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清贷工作,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尽管债务数额巨大,但记者从一些县区信用社了解到,几乎没有公职人员因此而被起诉,因为“贷款数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不是大额贷款,从成本上考虑划不来,即便打赢了官司,追回来的钱还不够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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