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天津规定新公交不达欧3标准不准运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1:48 城市快报

  记者 王丽 通讯员 党金生

  为从源头上遏制公交车和出租车尾气超标问题,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协办工作,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提高本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的运营准入标准,要求新购置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3标准),否则,客运交通管理部门不准其加入公交和出租运营,公安交管部门不予上牌照。

  在机动车尾气排放执行标准上,本市执行国家实行的“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即:在用机动车应符合制造当时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分别于2001年9月1日、2004年7月1日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一、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1号和欧洲2号标准),并将于今年7月1日和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机动车第三、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3号和欧洲4号标准)。在不同的时段,国家要求所有新出厂的机动车必须达到相应标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04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