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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3:08 中国广播网

  

国务院: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唐英年表示新增的人民币业务可为香港金融市场带来新的商机

  中广网香港1月10日消息(记者金英实)国务院今天同意扩大香港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对此表示欢迎。

  曾荫权说,新增的人民币业务有助拓展银行的商机,以及促进两地资金融通;并指出,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支持。

  唐英年表示,新增的人民币业务,有助推动香港债券市场的发展,为金融市场带来新的商机。他说,下周初与人民银行官员会面,商讨落实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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