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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工人领到部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5:40 深圳特区报

  《两次被处罚工厂仍欠薪》后续报道

  欠薪工人领到部分工资

  平湖劳动站监察组将跟踪监督

  【本报讯】(记者马培贵)2007年1月4日,本报B1版以《两次被处罚工厂仍欠薪》为题,报道了信达铁路物资供应(深圳)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之事有了新进展,工人领到了10月份的工资。

  昨天下午,平湖街道劳动站监察组负责人叶军辉致电记者说,1月5日,劳动站向信达公司发出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出信达公司拖欠工人2006年10、11月工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要求信达公司在2007年1月10日之前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书面汇报整改情况。目前,信达公司10月份的工资已发放,但仍拖欠11月份的工资,劳动站已派人继续跟踪监察,并将视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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