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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户型不能建得太集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7:28 长江商报

  李宪生强调,住房问题要全方位考虑“幸福感”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绝不能把小户型建在一起,让穷人都住在一起,形成‘贫民窟’,要从增强市民‘幸福感’的角度规划建房。”昨日下午,在武汉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青山代表团会议上,李宪生回应一位人大代表的建议时表示。

  人大代表:改造棚户区要发展小户型住房

  武汉市人大代表、一冶公司总经理李宽生提出,棚户区改造的问题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他说,很多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的房子,冬冷夏热,灰尘、昆虫多,而住这些房子的就是中低收入家庭,一些老同志退休分了新房给子女住,自己就留在老房子里。

  李宽生说,他们曾就住房问题做过一项社会调查,市民对住房面积的要求为:小于50平方米的占8%,50—80平方米的占54%,80—100平方米的占33%,大于100平方米的有5%。“所以,要改造棚户区就要大力发展小户型住房,配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造。”

  李宪生:要注意将各种房型“插花”建

  听到这里,李宪生说,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一定要注意适用范围,是按廉租房搞,还是按经济适用房搞,还是建小户型,都要经过严格的评估。

  李宪生说,建房一定要注意将各种房型“插花”建,不能把小户型建得太集中,要切实全面保证群众的“幸福感”。

  他同时提到,建房要注意针对适应地区,怎样才能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有机结合起来,且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政府可以全部放开,实行零规费,但是区里一定要把好事办好,不能浪费了国有资产。“这些不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我们的有效措施,棚户区的问题不是单个的问题,而是实际操作的问题,是加快进度的问题,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快研究,迅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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