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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82个“问题”项目凸显越权审批等现象严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9:21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0日在通报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时分析说,这些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现象严重,一些项目甚至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庇护。

  潘岳说,这82个违法违规项目集中反映出三个问题:一是钢铁、冶金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现象严重,违规项目高达30个,占违规项目总数的37%。二是火电项目“三同时”违规现象严重。环保审批虽严,但跟踪监管能力不到位,导致许多项目正式投产后都未兑现当初的环保承诺,在当地政府庇护下使环保“三同时”制度流于形式。三是部分违法项目毫不理睬环保总局责令停止建设和限期改正的要求,继续建设和运行。

  “以往环保行动中被叫停的项目往往补办手续先过关,然后用各种手法拖延或拒绝兑现环保承诺,使一次次声势浩大的环评执法效果有限。”潘岳说。为此,对23个“三同时”违规项目,环保总局将责令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限期改正或停止试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改建铁路新乡至日照线菏泽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线工程等5个久拖不验违规项目,责令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逾期不办,将责令停止试生产并罚款;对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发电机组等18个“三同时”违规项目,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整改,将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对其中的铁路、港口项目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处以罚款。

  对于59个未批先建违规项目,环保总局将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山西振兴集团的火电机组等51个未批先建违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责令停止生产,由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下达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将处以罚款;对河北唐山滦南华瑞钢铁有限公司钢铁项目等8个未批先建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违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责令停止生产。

  潘岳同时表示,环保总局将跟踪督办这次执法行动全部查处结果,在三个月内分阶段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并同时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通报并建议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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