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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倒扁集会”冲突案 三名民进党成员遭求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1:2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发生于去年9月21日晚间台南市“反贪腐倒扁”集会的两派民众冲突事件,民进党籍台南市议员林俊宪服务处主任曾俊仁、洪子钦、许振龙等人于10日被提起公诉。曾俊仁被求刑1年4个月、洪子钦遭求刑1年6个月、许振龙拘役30日。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在台检方的起诉书中指出,曾俊仁等人因由岛内电视等媒体得知或由不详之人告知,“反贪腐倒扁”集会,将在台南市市议会东侧停车场举行,于2006年9月21日晚间,在集会场所附近公然聚众,欲反制对立民众集会,因前二日这些民众已屡有施以强暴胁迫行为之发生,所以该“违法”聚集之群众显然意图是要强暴胁迫对立民众。

  据报道,去年9月21日晚间20时22分许起,有多名不详人员开始鼓噪,意图为强暴胁迫,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长何茂棠遂于同日20时26分许、20时29分许,先后举牌警告并命令民众解散,当时被告曾俊仁于该日20时56分许,驾驶车号5K-8162号台南市议员林俊宪之宣传车,至集会地点周边,即台南市政府西侧停车场警方镇暴部队人墙前,参与公众之聚集,民众立即簇拥到宣传车旁。

  曾俊仁带头举手吶喊,并驾驶宣传车朝执勤警察方向前进,冲撞镇暴部队之人墙,欲进入管制范围内,对“依法”执行勤务之警务人员下手实施强暴胁迫行为,洪子钦、许振龙在场助势亦跟随民众吶喊“冲啊”,做出张扬声势的助势行为。

  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长何茂棠遂于21时1分许,第3次举牌警告并命令群众解散,群众仍不肯解散,警方遂于21时6分许下令逮捕及实施驱离行动。

  洪子钦于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小队长韩文雄、简国钦执行逮捕曾俊仁勤务时,基于妨害公务之犯意,自后方抱住韩文雄,阻止其逮捕曾俊仁,不久经警方以妨害公务之现行犯罪予以逮捕。(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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