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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便衣警察 闹市鸣枪擒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3:23 法制晚报
十余便衣警察 闹市鸣枪擒人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昨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十余名便衣警察在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抓获六名男子,为了阻止一名男子逃跑,便衣警察曾朝天鸣枪示警一次。 “那时候我们都傻眼了,一边追人,一边掏枪开枪,就像警匪片一样。”在天虹商场边上班的徐先生说。由于事发商场和银行门口,现场迅速聚拢了数百名市民围观。 专家评说 上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博士后孙秀君告诉记者,警务人员执行公务时在闹市鸣枪应符合两个条件:首先应符合法定紧急情形;不开枪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 孙秀君强调:“枪可以鸣,但不能乱鸣。”如因使用枪支误伤群众,或给群众造成严重伤害,公民可依相关法律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文/实习生 崔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