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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告赢母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3:32 法制晚报

  四级考试作弊被勒令退学

  大学生告赢母校

  本报讯 据《新商报》报道,一名女大学生在四级考试中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她认为处分缺乏依据,状告母校。法院判决——学校勒令退学处分程序违法。

  刘小丽(化名)就读于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在2005年1月8日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统一考试中,因携带手机和耳机进入考场,被监考人员发现后没收并记入监考须知的作弊记录中。

  2005年4月,学校给予刘小丽勒令退学处分,并通知其家属转达这个消息。刘小丽认为校方处分缺乏依据,把学校起诉到沙河口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没有向原告宣布和送达处分决定,没有给原告相应的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程序违法。故做出了撤销学校勒令刘小丽退学的行政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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