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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出台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3:5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大连记者李朝奋):为解决一般交通事故造成城市交通堵塞,大连市出台《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并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这个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000元以下,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机动车数量猛增,道路交通拥堵已成为社会反应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具统计,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刮碰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90%,这些事故更加剧了交通堵塞。因此,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成为缓解因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中亟待解决的环节。大连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孙建国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如果当事人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驾驶无号牌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或碰撞共公设施的交通事故,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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