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扁办公室函复台北法院 再度拒绝送交“机密”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6:1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1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对于台北地方法院二度发函,限期于今天中午前送交“公务机要费”案“机密”资料,陈水扁办公室今天下午回应称,已回复台北地方法院,未送交相关资料。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于去年12月,曾裁定要求陈水扁于去年12月27日中午之前,将所谓“机密”资料送交台北地方法院,但陈水扁办公室函复称,“机密外交”的认定为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发函的适格性有问题,无法提供数据。

  台北地方法院收文后又二度发函陈水扁办公室,要求将六件核定为“机密外交”资料的文号或流水号、流程、保管单位及承办人等相关资料,在今天中午前送给台北地方法院,陈水扁办公室再度以一纸公文回复,仍未送交相关资料,至于回复内容是什么,陈水扁办公室不愿透露。(郭强)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