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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政府拖欠工程款将由市财政先行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21 新晚报

  据新华社重庆电(记者 朱薇)重庆法院采用政府拖欠工程款由市财政先行支付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政府部门案件的执行难题。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景山介绍,2006年,重庆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4件政府部门多年拖欠工程款的“老大难”案件采取了由市财政先行支付的办法,由市财政按照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实的拖欠金额980万元存入高院账户,由高院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结果将欠款支付给施工企业,市财政再从涉案部门今后的转移支付资金中逐步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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