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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将进行音乐类专业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21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杨晓宁)黑龙江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课考试于1月12日至13日进行,专业课考试定为1月14日至21日。黑龙江省招考部门提醒考生,需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南岗区黄河路69号)报到并参加考试。

  据了解,此次全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基本乐理和练耳为1月14日;视唱和专业课为1月15日至21日。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练耳15分);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或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的演唱或演奏曲目成绩各按140分计入总分。音乐学专业的声乐和器乐演唱和演奏曲目成绩分别按70分计入总分。

  此外,全省统一考试的美术、音乐类划定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将分别在1月20日和1月25日前由县(市、区)招考办向考生发放专业课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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