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服刑期间袭击民警 罪犯刘某被加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在安庆监狱服刑的刘某,本应好好接受教育,但他不仅不悔改,反而袭击与其谈话的民警,致使民警头部受伤。近日,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作出判决:刘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加上以前未执行完的刑期9年零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2006年7月23日8时30分,在安庆监狱二监区内,罪犯张某找到当班民警胡进汇报监区分配大馍的情况。因是被告人刘某负责分发大馍,胡进让张某叫刘某过来了解情况,并对刘某进行谈话教育,当时刘某态度非常恶劣,声音很大,胡进对其进行制止,并让其回监室,这时刘某突然上前朝胡进头、面部连击三拳,致胡进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刘某在被关押期间,殴打监管人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而且刘系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应将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此次犯罪所判刑罚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胡芳 艾裴)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