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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骨干游泳身亡公司起诉拒付丧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0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澜)26岁的机电公司技术骨干张某,在游泳中溺水身亡。年过六旬的父母申请仲裁后获悉,可向机电公司要求支付张某的丧葬费和6个月的工资收入,共计11000多元。但机电公司老板拒付并告上了法院。

  去年8月11日,位于高新区白马凼的重庆某机电公司因停电放假,技术骨干张某当晚独自一人去游泳,结果溺亡。张某生前,公司为他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张某身亡后,保险公司赔偿了张某的父母2.5万元。

  但张某父母向机电公司老板要求支付丧葬费用时,遭到了拒绝。张某的父母向沙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认定张某虽非因工死亡,但机电公司应支付张某6个月工资及丧葬费,共计1万余元。但公司老板仍拒绝付钱并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书。

  市律协民委会律师张世强认为,张某与机电公司虽签了合同,构成劳动关系,但保险理赔则属另一种关系,两种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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