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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美少妇征婚”诈骗6.7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0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以婚介公司的名义,四人在全国部分报刊上刊登虚假广告征婚,诈骗6.7万余元。近日,这四人被渝中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从2006年3月开始,胡某以重庆天意婚姻介绍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全国(除重庆外)其他地方报刊杂志上刊登征婚虚假广告,以收取手续费、中介服务费、税费等名义,让被害人将款汇入其指定的账户骗取钱财。

  同年5月起,胡某也以相同方式,与邓某一起实施诈骗。同年6月,又邀约其哥哥帮忙接听电话,并请张某以广告中的“美少妇”身份接听电话,先后使10名外地男子上当,骗得6.7万余元。几人中,胡某被判得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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