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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肝移植治疗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3:54 重庆晚报

  1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向媒体发布《关于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4月1日起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肝移植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已日渐成熟,参保人员对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医保处的工作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发现,肝移植手术费一般在20万到25万元之间。术后抗排异治疗费用也是一笔巨款。总体上讲,个人医疗费负担较重,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据新华网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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