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重疾可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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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2日03:59 重庆晚报
河北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规定,职工遭遇重大疾病和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也可从住房公积金中支钱。
据介绍,该市规定,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导致日常生活困难的,也可提出申请。
据了解,在规定出台之前,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购房、还贷、退休、调离、死亡等情况。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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