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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自动取消录用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5:30 山西新闻网

  报考检察院、法院公务员,省人事部门提醒:

  本报讯(记者 张小林)从1月9日开始,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公务员开始报名,省人事厅公务员处有关负责人提醒报考人员:2007年毕业生,在2007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将自动取消录用资格。

  该负责人还提醒,2006年通过会计资格考试、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考试但未领取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向招考组织单位报送证书,否则,按未取得对待;通过2006年司法考试未领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在2007年3月6、7日需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领取准考证。否则,按未取得对待,需参加专业课考试;报考人员需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报名现场报名,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报;异地报名的考生请到报考地领取准考证。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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