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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首创低收入职工公积金贷款贴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6:25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谭伟东 实习生 郭逊) 这些天,湖州296户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低收入职工家庭,陆续拿到一份不寻常的新年礼物:每户134元至1981元不等的利息补贴。这是湖州去年底在全省首创低收入职工公积金贷款贴息新举措的首批受益者。

  湖州天外绿色包装有限公司职工朱静峰拿到830元贴息后,喜出望外:“这笔钱相当于我们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她搬进新房2年来,家里一直先还贷后开支。但最近丈夫下岗,每月还贷让他们备感压力。这一举措对她家无疑是雪中送炭。

  湖州近几年在公积金制度全面向非公企业扩面中,设置了低门槛。只要个人和单位每月最低各缴费66元、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便可申请贷款10万元,一对夫妇可申请贷款20万元。这使不少低收入职工家庭圆了“住房梦”。但由于下岗失业、家庭变故等原因,其中一些贷款买房的家庭,每月要用总收入的相当比例还贷,最高的甚至达55%,影响了基本生活。

  根据这一新情况,湖州为低收入职工开出“小灶”。凡家庭有经济收入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80%,三口之家或四口之家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或80平方米,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只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2年以上、正常还贷1年以上,均可申请贷款贴息。家庭有经济收入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申请条件还可适当放宽。

  经过近一个月的申请、审核、公示,湖州在800多户提出申请的低收入职工家庭中,首批确定了296户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具体标准为:如果一名家庭成员缴存公积金,补贴上年利息支出总额20%;如果两名家庭成员缴存公积金,则补贴上年利息支出总额30%。首批贴息总额近15万元。贷款贴息一年一申请,贴息资金一次性打入贴息对象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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