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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遇大病可从公积金支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04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河北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规定,职工遭遇重大疾病、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等困难,也可从住房公积金中支钱。

  据介绍,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职工家庭遇有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导致日常生活困难的。

  这个规定中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事件所需费用总额。

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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