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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将建教师培训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灵)市教委昨天宣布,今年起,各中小学将为每位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在2010年前完成300课时的学习任务,获得相应学分,并取得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公共必修课、校本培训和参加教研活动等内容。

记者: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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