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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医疗器械违法发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0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06年最后一期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结果,8种医疗器械违法发布广告,其中6种已连续两次被通报。

  据介绍,这8种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包括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在这8种医疗器械中,眼保姆、周林频谱仪、寒水石药王枕、泰宝痛消灵、胡三贴、联合黑根头发助长器等6种产品在上一期监测中已经被通报过,此次他们又有新的广告批准文号被通报。

  市药监局介绍,目前已将这些医疗器械产品的情况移交给市工商局核查处理。

记者: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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