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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主动投案自首 原是掩盖杀人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37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胡怀军 通讯员 冰河)当阳抢劫伤人后在荆州沙市投案自首,却编造谎言,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枝江先前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两起案件特点惊人地一致。枝江警方将这两起案件并案展开调查后,近日揭开了这名犯罪嫌疑人掩盖身份投案自首的真实目的。

  2006年11月16日晚12时许,枝江市市城区团结路原卫校门前发生了一起影响恶劣的抢劫杀人案(本报曾予以报道),一名夜行女子在回家途中被人用锐器捅伤致死,其随身携带的挎包被抢。

  2006年12月5日晚10时30分许,一名男子抢夺当阳市居民严某(女,31岁)手机时,将严某刺成重伤。12月12日,一名自称叫严方林的男子来到荆州市沙市区燎原新村派出所投案自首,称2006年12月5日晚,他曾在当阳将一名女子捅伤,并抢走该女子的皮包。

  严方林被捕后,由于当阳“12·5”抢劫案与枝江“11·17”抢劫杀人案存在许多的共同点,警方决定将两案并案侦查。警方迅速到荆州查找严方林的真实身份,得到的结果竟然是“查无此人”。

  2006年12月24日,警方从荆州市郢城镇一家二手手机店内查到,同年11月19日,该店老板收购了枝江“11·17”抢劫杀人案的赃物手机。店老板经过辨认发现,严方林正是卖给他赃物手机的男子。此外,严方林投案自首时,携带了他作案时用的水果刀。经过技术鉴定后发现,这把水果刀便是枝江“11·17”抢劫杀人案的凶器。12月30日晚,严方林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严方林真名鄢成,现年34岁,荆州市江陵县沙港镇公议村人。目前,鄢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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