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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普通公民今年起可旁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49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晨)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2007年起,我省公民可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是日前出台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作出的规定。

  《办法》规定,凡符合选民条件的我省公民都有资格报名参加旁听,每次会议旁听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范围为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公民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工作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介绍信,于会议召开的7个工作日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

  由于公民旁听会议不同于出席会议或列席会议,因此旁听公民没有发言权。但是,旁听公民可以对会议议题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说:“省人大常委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举行会议的时候安排公民旁听,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及时听取公民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又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布’,这是我国法律首次确立人大监督须向社会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陈洪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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