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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城女检察官当选“全国十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56 每日新报

  

津城女检察官当选“全国十佳”(图)
新报讯 【记者 宫伟 通讯员 阮津 刘致宏 宋哲】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国“第三届十佳公诉人”评选活动日前揭晓,本市检察机关派出的三位检察官,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检察精英,不畏强手奋勇拼搏,全部杀入决赛,来自本市河北区检察院的主诉检察官郝静更是一路过关斩将,成功当选“全国十佳”。据悉,这是本市检察官首次获此殊荣。

  记者是在前年采访一起特大诈骗案时结识的郝静检察官。当时在庭上,郝静面对人生阅历远比自己丰富的对手,把女性所特有的细致、机敏、犀利的特点运用到庭审辩论中,戳穿了罪犯的狡辩,被告人当庭痛哭流涕表示认罪服法。如今的郝静,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她也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虽然初取学历不高,但是凭借后天的勤奋好学和不懈努力,她拥有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形成了个性鲜明的庭上论辩风格,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成了她的专利,几年来,经她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500余件700余人,法院全部做出有罪判决。

  面对“全国十佳公诉人”的荣誉,郝静表现得非常清醒,她说“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帮助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市检察院‘优秀公诉人’培养工程为我搭就了平台,和其他优秀公诉人的切磋交流使我受益匪浅,我是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才得以触摸到成功的果实”。

  严把罪与非罪关 母性温情感动疑犯

  郝静接手了一起特殊的聚众斗殴案。涉案被告人是一对母女。案件的起因是,母亲与被害人原本是邻居,两家同时各开一家餐馆。后因生意竞争产生矛盾。这位母亲为出气,唆使其女儿纠集多人对被害人进行报复,把被害人打成轻伤,母女两人双双锒铛入狱。在提讯和庭审过程中,这位涉嫌犯罪的母亲试图揽过所有责任,让女儿逃脱法律制裁。为此,她请求郝静从母亲关爱孩子的角度出发,对女儿网开一面。郝静义正词严地正告这位母亲,她和女儿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位母亲当庭指责郝静,作为母亲,这样不近人情,心太狠。

  郝静当即反驳,指控犯罪,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的职责,你作为母亲,不教孩子走正道却唆使其犯罪,咱俩谁的心更狠?这位母亲当即哑口无言。随后,郝静又结合案中女儿所起只是次要作用,其中还曾规劝母亲不要惹事,而且又是青少年,最终犯罪只是一时冲动等情节,当庭向法院提出对其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并最终被法院采纳。

  最后,这位母亲因聚众斗殴被判刑3年,女儿被从轻判处缓刑。庭审结束后,这位母亲在被法警带离法庭的一瞬间,走到公诉人席,深深地向这位女检察官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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