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甘肃出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工作部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56 兰州晨报

  工作寒假前各高校须办好申贷证明

  首批贷款争取开学后发放

  本报讯(记者李雪萍)1月11日,省教育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召集省内30所公办高校有关负责人,就落实我省新出台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工作部署。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高校,在寒假前要立即向本校学生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在春季开学后领到首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针对户籍在我省且在省内公办高校就读的农村贫困学生。由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所以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学生放寒假回家之际,要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办好申请贷款证明,以便学生回家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办贷款。争取首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在今年春季开学后的3、4月份即发放到学生手中。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向学生做好生源地国家

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的同时,还要提醒学生向学校申请此贷款时应提交:困难情况的说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证明文件。学校认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为其开具证明,然后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的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继续保持与

商业银行的合作,在省教育厅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计划指标内,应首先与商业银行协商,双方共同确定今年的贷款任务,如果商业银行能够满足学校的贷款计划,就可以继续由商业银行负责学校的贷款任务,如果商业银行只能满足学校部分贷款需求,就由其承担可以满足部分的贷款任务,如果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学校的贷款需求,就全部由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承担贷款任务。另外,各高校要组织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工作,建立贫困学生档案,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