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12名厅以上干部去年“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20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刚刚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等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安徽崛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A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91人

  据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介绍,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52件152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亿多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582件,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6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91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省部级干部1人,党政机关担任实职的干部35人。查办贿赂案件514件,其中不少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

  去年省检察院和部分市级检察院先后立案侦查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居历年之首,其中包括已经开庭审理或宣判的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受贿案、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涉嫌受贿案等。所立案侦查的1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一起实行异地侦查的案件。

  B土地渎职案件挽回损失2400万

  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在一些重点、热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中深挖窝案、串案。据统计,全年共查办金融证券、能源电力、医疗卫生、土地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案件447件,占到了立案总数的35%%强。其中粮食系统81人,医疗卫生系统69人,教育系统65人,金融保险系统46人,土地系统31人,电力系统30人,交通公路系统27人。

  对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案件的查处也比较突出,共查办了利用征地拆迁、移民建镇之机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191件273人。同时还查办了444名国有企业人员在生产、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实施的贪污贿赂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省检察院反渎局从一起滥用职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入手,组织力量深挖土地开发和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渎职犯罪,先后对合肥、蚌埠两地土地部门渎职犯罪进行了集中查办,立案侦查24件26人,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这些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C百万元以上商业贿赂案查办9件

  深入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是我省检察机关的又一个办案重点。据介绍,全年共立案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430件440人,占所立贿赂案件的83.7%%,其中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9件11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4件54人。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检察机关所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出版发行、产权交易等四大领域,其中工程建设领域查办171件177人,医药购销领域查办69件70人,出版发行领域查办23件27人,产权交易领域查办11件11人。

  据了解,省检察院以图书发行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组织开展了4次专项行动,相关检察院连续立案图书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23件27人。合肥市两级检察院在工程建设领域,亳州、安庆、芜湖在出版发行领域,安庆、铜陵、蚌埠、池州在医药购销领域,六安、宣城在土地管理领域深挖商业贿赂窝案、串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D打黑除恶批捕277名“黑帮分子”

  除了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外,去年我省检察机关所开展的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打黑除恶”、集中处理涉检信访等三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亦成效显著。共立案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158件190人,其中被查处的90人都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还积极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先后派员对当涂县盾安化工有限公司特大爆炸案、安庆市大龙山铁矿重大坍塌事件等责任事故提前介入,认真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统计表明,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9件359人,批准逮捕58件27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件227人,提起公诉8件120人。

  对于涉检信访问题,一年来我省检察机关进行了不懈努力,使得涉检信访形势明显好转。全年共排查进京赴省涉检信访案件178件,目前全部办结,息诉率达85%%。同时配合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工作,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下访、巡访、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活动,芜湖、铜陵、安庆等六个市级检察院则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

  E今年重点查处7类职务犯罪案件

  省检察院检察长柯汉民表示,今年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方面,重点在于7大类案件。即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犯罪和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继续深入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也要重点查办。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对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特别是对那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坚决惩治。(检察日报记者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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